勞保相關-雇主
- 公司只有負責人 :可自行選擇是否成立投保單位,若不成立,雇主可在他公司以勞工身分投保。
- 公司員工5人以下:可自行選擇是否成立投保單位,若成立,負責人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員工(最高)保額;但若選擇不成立投保單位時,就業保險、健保、及勞退等,依然要辦理。
- 公司員工5人以上:一定要申請成立勞保投保單位,,並幫所有員工加保,且負責人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員工(最高)保額,就業保險、健保、及勞退依然要辦理。
※不論公司有沒有員工, 負責人的勞保都可以選擇要不要在自己公司投保。
※只要有員工就業保險、健保、及勞退依然要辦理。
※ 負責人投保薪資應以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申報(目前為45,800元),所得未達最高一級者,應檢附最近年度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及最近3個月薪資印領清冊(分列各項獎金、津貼等明細)或最近年度國稅局核發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等影本供稽,若成立未滿6個月者得出具薪資切結書,但負責人投保薪資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薪資適用之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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